各中小学校、幼儿园、各事业单位:
一、学分登记审核时间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及相关单位务必于2024年 4月 14日前完成本学校教师的 2022年——2023年度学分登记初审工作。学分审验盖章工作从2024年4月15日开始,各单位具体审验时间见附件各单位继续教育学分审核时间安排表。
二、学分登记审核的范围、内容及要求
(一)学分登记审核范围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教师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,2022——2023学年度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学分的审核工作。教师所得学分需体现在继续教育证书上,证书内容要写明学年度、以及每学年度四大板块的所得学分。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,完成本校教师的学分登记初审工作。
(二)审核内容
本次学分登记、审核分为四大板块:集中培训、网络培训、校本研修、自主研修,四个板块不得少于20学分。
(三)审核要求
各中小校、幼儿园及相关单位要按照《大同市平城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分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,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、实事求是开展学分认定工作。所有需要认定学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提供相应培训合格证书、学历教育证书、发表论文、获得成果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以及校本研修活动等其它学分证明材料,做到每1学分的认定都需要有相关材料证明,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由学校建档留存。
- 学分登记申报、审核的方法
各学校根据《大同市平城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分管理实施细则》要求,建立教师个人专业成长学分档案,学年结束时,教师个人整理学分证明材料,填写学分登记申报表(本人签字),交由学校审验。学校审验通过后,记入教师个人档案和继续教育证书备案,再由学校填写学分认定汇总表、学分认定申请书, 校长签字、加盖学校公章,统一报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审验盖章。
- 学分折算方法
参照《大同市平城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分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的要求折算学分。
附件1.《大同市平城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学分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
附件2. ×××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学分情况登记表
附件3. ×××学校申请书
附件4.××× 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学分汇总表
大同市平城区教师进修学校
2024年4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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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×××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学分情况登记表(2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