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导语:事实胜于雄辩是指事情的真实情况比强有力的辩论更有说服力。下面就是有关鲁迅先生的《热风》杂文集《事实胜于雄辩》原文,我们一起阅读学习吧。

  事实胜于雄辩〔1〕

西哲说:事实胜于雄辩。我当初很以为然,现在才知道在我们中国,是不适用的。

去年我在青云阁的一个铺子里买过一双鞋,今年破了,又到原铺子去照样的买一双。

一个胖伙计,拿出一双鞋来,那鞋头又尖又浅了。

我将一只旧式的和一只新式的都排在柜上,说道:“这不一样……”

“一样,没有错。”

“这……”

“一样,您瞧!”

我于是买了尖头鞋走了。

我顺便有一句话奉告我们中国的某爱国大家,您说,攻击本国的缺点,是拾某国人的唾余的,试在中国上,加上我们二字,看看通不通。

现在我敬谨加上了,看过了,然而通的。

您瞧!

十一月四日

  【注解】

〔1〕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四日《晨报副刊》,署名风声。

  鲁迅介绍

鲁迅(1881.9.25~1936.10.19),浙江绍兴人,原名周树人,字豫山、豫亭,后改名为豫才。他时常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,头发像刷子一样直竖着,浓密的胡须形成了一个隶书的“一”字。毛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、思想家、革命家,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。也被人民称为“民族魂”。

鲁迅,原名周樟寿(后来改为周树人)字:豫山,后改为豫才,于1881年出生在浙江绍兴一个官僚地主的家庭里。13岁那年,他原来在京城做官的祖父因科举舞弊案锒铛入狱,此后他的父亲又长期患病,终致死亡,家境败落了下来,因此卖了房子。家庭的变故对少年鲁迅产生了深刻的影响。他是家庭的长子,上有孤弱的母亲,下有幼小的弟妹,他不得不同母亲一起承担起生活的重担。天真活泼的童年生活就这样结束了,他过早地体验到了人生的艰难和世情的冷暖。他经常拿着医生为父亲开的药方到药店去取药,拿着东西到当铺去变卖。在家境好的时候,周围人是用一种羡慕的眼光看待他这个小“公子哥儿”的,话语里包含着亲切,眼光里流露着温存。自他家变穷了,周围人的态度就都变了:话语是凉凉的,眼光是冷冷的,好朋友也不和他说话了,脸上带着鄙夷的神情。周围人这种态度的变化,在鲁迅心灵中留下的深刻的印象,对于他幼小的心灵的打击很大,这使他感到在当时的中国,人与人之间缺少真诚的同情和爱心。人们是用“势利眼”看人事物的。多年以后,鲁迅还非常沉痛地说:“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,我以为在这途路中,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。”(《呐喊》自序)

本文通过鲁迅买鞋所发生的事来讽刺某爱国大家。

鲁迅去之前去过的店铺,打算买一双之前在这个店铺买过的一双一样的现在却破了的布鞋,但是伙计拿出了一双鞋头不一样的布鞋,却为了能够卖出布鞋和鲁迅争辩两双是一样的,最后鲁迅不再争辩,买鞋离去。这件事引出了“事实胜于雄辩”。鞋子本来就是有区别的,可是店家为了卖出鞋子,执意说新旧是一样的,这样再争辩下去也是徒劳的,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。

中国的某爱国大家说鲁迅攻击中国的缺点是与外国人一势的,攻击中国的缺点时在中国前面加上“我们”是不配的、不通顺的,也暗示了鲁迅是不配为国人的、不配和国人类比的、不配说自己是中国人的。

但是鲁迅在这篇杂文中将中国前面加上了“我们”二字,不仅推倒了某爱国家的论断,而且也讽刺了某爱国家只会逞口舌之快。

并且鲁迅还模仿胖伙计的语气在结尾写了一句“您瞧”。来说明某爱国家和自己的争辩也是毫无意义的。

结合标题“事实胜于雄辩”,鲁迅想表达彼此的言语攻击时无用的,要用事实说话,究竟谁是真正的爱国家,鲁迅攻击国家缺点是否是对的、是否是和外国人士沆瀣一气的都要用事实说话。

事实胜于雄辩!!!

作者:大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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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知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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